招聘程序
(资料图片)
1.体能测试:考核内容为三公里越野、负重560米、负重登山。成绩以百分制计算,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,第三位四舍五入。按2: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,不足2:1比例的,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。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%,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2.面试: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岗位的适应程度。成绩以百分制计算,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,第三位四舍五入,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,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%,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面试成绩合格者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人员,总成绩相同的,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;如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,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。
3.体检: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。
4.政审: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。
5.因应聘人员体检、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,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。
聘用
1.经考试体检、政审合格后,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办理聘用手续。
2.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予以聘用,不合格的取消聘用。
3.聘用期限为2年一聘,合同期满且考核为合格以上者,可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劳动合同。
纪律与监督
整个招聘过程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。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,杜绝不正之风,特设监督举报电话:66797627。
本《简章》由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咨询电话:6655935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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